危险品是易燃、 易爆、有强烈腐蚀性、有毒和放射性等物品的总称,在生产、运输、储存、销毁时应该科学妥善处理,危险品根据所具有的不同危险性可分为爆炸品、易燃物、氧化剂、毒害品、放射线物、腐蚀品、感染性物品等多种,国际上根据危险性质不同分为9类。危险品的等级编码从低到高可以分为0.0、1.1-1.6、2.1-2.3、3、4.1-4.3、5.1-5.2、6.1-6.2、7、8、9。每种类别的危险品都有相对应的危险品图案标志。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危险化学品9类:
第一类:爆炸品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项:有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进射危险或者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4项:不星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第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质。